2006年1月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·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想给电视增频法盲私割光缆
杨江敏

  在宁波江北区洪塘打工的陈某为了想让自己的电视增加几个频道,竟然割破有线光缆,没想到电视频道没增加,自己反被判了2年有期徒刑。
  陈某住的生活楼附近刚好有有线电视光缆经过,为了使自己的电视机能增加几个频道,陈某就爬上二楼平台用刀片将其中的几条光缆线割开。因他对有线电视线不熟悉,割开两根光缆后发现并不是有线电视线,无奈又开始割第3根光缆,并把里面的铝钱拉出来,接到了自己事先准备好的电线上,其间不小心还将其中一根光缆割断了。但没想到接上线后他房间里的电视还是没信号,无奈只好作罢。但陈某万万没想到,自己这一无知的举动,已使通往裘市村的有线电视光缆、电缆断裂,致使400多户居民的有线电视信号中断20小时,被破坏的电缆、光缆价值达7000余元。
  宁波江北法院近日审理认为,陈某私拉电线,破坏广播电视设施,危害公共安全,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,因其具有自首情节,故从轻作出以上判罚。  (杨江敏)